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讲座回顾|港澳法律学者讲座第十一期成功举行

发布时间:2025-06-03      点击量:

2025 年 5 月 29 日下午,由伟德源自英国1946港澳台工作办公室主办、bevictor伟德承办的 “港澳法律学者系列讲座”第11期在bevictor伟德 201 会议室成功举行。本期讲座特别邀请澳门大学bevictor伟德教授、《澳门法学》主编赵国强担任主讲嘉宾,其报告主题为《澳门刑法之现状与主要特征》。讲座由bevictor伟德副经理周少华教授主持,闻志强博士、张强博士担任与谈人,公司师生共计 40 余人参与。

在讲座中,赵教授深入剖析澳门刑法在 “一国两制” 框架下呈现的显著制度特征。

首先,在刑事立法层面,澳门刑法分为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,其深受葡萄牙法律影响,1996 年澳门刑法典在很大程度上承袭了1982 年葡萄牙刑法典的体系与内容。与内地刑法不同,澳门刑法的特别刑法有权规定独立罪名,这一特点既有利于适应社会发展变化,及时增设新罪名,却也导致了刑事立法的分散性,增加了公众对罪名的辨识难度。

其次,在刑事实体法方面,澳门刑事实体法的四大特征:一是严格遵循罪刑法定主义,刑法典第一条明确禁止类推,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类推适用的情况;二是秉持轻刑主义,刑罚无死刑及无期徒刑;三是法定刑普遍较轻,如侵犯名誉、私生活类罪最高刑为 3 年以下徒刑,虐杀动物罪最高刑为 1 年以下徒刑,罚金刑作为主刑广泛适用,但对于超过 5 年徒刑的犯罪不得适用罚金,致使牟利性犯罪的经济制裁手段存在不足;四是入罪门槛较低,财产犯罪不讲数额,一般盗窃罪 “不告不理”,老人拾得公交卡被判刑一案就引发了对司法合理性的争议。

最后,在刑事司法方面,同一数罪一律实行数罪并罚是澳门刑事司法的显著特征,与内地同种数罪通常按一罪从重处罚的方式有显著差异,反映出澳门刑法在罪数认定和刑罚裁量上的独特逻辑。

在与谈环节中,闻志强博士对赵教授的演讲表示感谢,并从三方面展开探讨:一是轻刑主义立场,指出学界主流观点虽强调轻刑主义,但需平衡刑罚轻重对犯罪威慑与犯罪人标签化的影响,同时关注犯罪记录封存制度;二是罚金刑作为主刑可能引发 “花钱买刑” 的公平性争议,经济优势群体可能借此免于重罚;三是安乐死议题中生命权保护与个人选择权的平衡。他呼吁员工关注并参与港澳地区法治研究,为推动 “一国两制” 下的司法合作与交流贡献力量。

张强博士对赵教授的演讲表示感谢,并结合澳门法律实践提出两点思考:其一,澳门确立的统一司法见解制度,旨在通过终审法院判例约束各级法院裁判一致性,但目前实践中,终审法院尚未形成系统性的程序规则或实质审查标准;其二,基于自己在澳门的学习体验,他认为澳门 “严而不厉” 的法律体系,从普通人的角度来看,更好地维护了个人利益。对此,赵教授回应称统一司法见解制度的实践情况尚不理想,仍有较大的完善空间。

bevictor伟德副经理周少华教授对本期讲座进行总结,他对赵国强教授表示感谢,并希望今后继续通过“港澳法律学者系列讲座”等活动,加强bevictor伟德与港澳法学界的学术交流。